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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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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发挥宣传思想工作在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和文化支撑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各单位应对新形势下宣传思想工作新任务、新机遇、新挑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性,进一步提升我校开展宣传思想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现拟开展贵州师范学院2016年度宣传思想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一)宣传思想工作先进单位

 1.评选范围

各职能部、处单位,各学院

 2.评选条件

(1)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本单位思想建设,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认真执行学校党委各项工作部署。严守意识形态阵地,认真开展各级政治理论学习,各单位领导班子上党课次数不低于2次。

(2)重视本单位工作的校内外宣传,主动策划新闻选题,及时总结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取得的突出成绩,积极撰写新闻稿件并在校内外媒体平台登载。各单位每年向各类媒体平台的新闻稿总量不能低于20篇。

(3)高度重视本单位的文化建设工作,打造自己的文化建设品牌。学院积极参与“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师院大讲堂”、“博士书箧”、“师院青年”等文化品牌项目的参与和建设。

(4)重视网络宣传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建设工作,有效开展网络舆论引导,重视单位网站建设并建立微信公众平台。

   (5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制度健全,措施有力,有主要领导负责本单位的宣传思想工作,有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宣传思想工作队伍,能够及时较好地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并注重开展工作的宣传、总结、交流。

(二)宣传思想工作先进个人

1.评选类别

1)优秀通讯员

2)优秀学生记者

2.评选范围

1)优秀通讯员在各学院、部门的新闻通讯员中产生,每个单位限报1人;

2)优秀学生记者各学院限报1人,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申报,无学生记者的部门可以不申报。

3.评选条件

1)热爱宣传思想工作,极积参加校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组织的通讯员培训,且无无故缺席现象。

2)优秀通讯员在日常思想宣传、新闻宣传、网络宣传和文化建设等工作中表现优异,以独立作者身份积极向各类媒体平台的新闻稿总量不能低于10篇。

3优秀学生记者应在在日常的宣传思想工作中能积极主动地协助老师,及时充分展示本单位的工作成效与特色并投稿及时,以独立作者身份积极向各类媒体平台的新闻稿总量不能低于5篇,且学习成绩良好,无挂科现象。

 二、评选办法、名额分配及奖励方式

    (一)宣传思想工作“先进单位”由各职能单位、各学院在自评的基础上自愿申报。各单位在准备申报材料时,要认真填写“贵州师范学院2016年宣传思想工作台账”(附件1)和“贵州师范学院2016年度宣传思想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附件2),校党委宣传部组织专家从参选单位中评选出先进单位。

(二)宣传思想工作先进个人由各单位对照评选条件推荐优秀个人参评。参评人要认真填写贵州师范学院2016年度宣传思想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3)。校党委宣传部组织专家根据提交的事迹材料进行评选。

(三)奖励:学校将对获得贵州师范学院2016年度宣传思想工作先进单位”称号的单位颁发奖牌及奖金,获得“贵州师范学院2016年度宣传思想工作先进个人”称号的同志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

三、相关说明

(一)、参评单位及个人须于2016年12月20日前将申报表及支撑材料报送至信息楼706办公室。申报表统一使用A4纸制作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加盖本单位印章。

(二)参评单位及个人须同时提供所有文字材料的电子文本。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宣传部周煜老师内网邮箱,文件名请采用如下格式标注:申报项目名称-单位名称+个人姓名    

(三)联系电话:0851-86277515,联系人:周煜。

 

附件:

1.贵州师范学院2016年宣传思想工作台账

2.贵州师范学院2016年度宣传思想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

3.贵州师范学院2016年度宣传思想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校党政办公室

                                          2016年12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