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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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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学院:

为强加教育交流与合作,扩大教育对外开放,为学生创造更多开拓视野的机会,2014秋季-2018秋季年我校共选拔出112名学生赴台进行交流学习,在赴台师生都反映良好的情况下,我校将继续推进赴台交换生工作。现根据《贵州师范学院交换生选派与管理办法(试行)》(贵师院发〔2014〕179号),启动2019年春学期赴台湾艺术大学交流生的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热爱祖国,品德优良,具有较强的进取心和责任感;

(二)符合台湾合作院校规定的申请条件,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较强语言表达能力(未受过校、院级处分,专业课不能有补考);

(三)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能圆满完成台湾学习任务;

(四)具有一定的经济能力,能满足在台湾学习和生活的基本要求。

二、选拔专业

各相关学院应在学生中大力宣传,动员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根据选拔要求进行初选,按照综合排名顺序把报同一学校同一专业的学生推荐名单报送至对外交流合作处。台湾艺术大学简介及专业请见《台湾艺术大学简介与专业一览表(附件5)》。

三、选拔时间及提交材料时间

(一) 学生申请按要求填写《2019年春学期赴台湾地区短期交流学习项目学生申请表(附件6)》,并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含学院领导的推荐意见及学院公章),时间为2018年9月28日至10月9日;

(二)学院初审后将《2019年春学期赴台湾地区短期交流学习项目学生申请表(附件6)》、《各学院推荐学生赴台交流统计表(附件7)》(含学院领导推荐意见及学院盖章)报送至对外交流合作处,时间为10月10日-10月12日;

(三)对外交流合作处审核名单并报校领导审定,通过审核的学生提交赴台湾艺术大学报名材料(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及附件4台湾艺术大学报名材料清单)至对外交流合作处(提交截至时间为2018年10月14)

(四)其余申请材料根据《教育厅留学计划选派办法》、台湾艺术大学录取下达后另行通知。

四、学籍和成绩管理

交换学生在台湾学习期间仍然具有我校正式学籍,应按照双方学校的商定完成相关课程的学习并取得合格成绩,其课程考核成绩和鉴定将进入该生的成绩和学籍档案。

五、交换时间

2019年3月至2019年7月,交换学习为一个学期。(具体时间按台湾艺术大学安排执行)

六、费用说明

1.台湾艺术大学具体费用请参见《台湾艺术大学费用一览表(附件8)》;

2.我校将根据台湾艺术大学录取名额(2名),申请教育厅“留学计划奖学金”,2位赴台湾艺术大学学生拟获得5000元奖学金及学校1:1配套奖学金;

请有关学院认真做好宣传选派工作,协助学生准备相关材料,以促进我校2019年春学期赴台湾艺术大学选拔派出工作顺利进行。

特此通知

(信息楼1215室,联系人:徐安媞,电话0851-86277316)

 

 

                                                   对外交流合作处

                                                   2018年9月28日

附件1《台湾艺术大学姊妹校交换生推荐表》

附件2《台湾艺术大学姊妹校交换生申请表》

附件3《出入台湾地区申请书》

附件4《台湾艺术大学报名材料清单》

附件5《台湾艺术大学简介与专业一览表》

附件6《2019年春学期赴台湾地区短期交流学习项目学生申请表》

附件7《各学院推荐学生赴台交流统计表》

附件8《台湾艺术大学费用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