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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门:

为推动我校新闻宣传事业发展,进一步激发我校教职工生学习和工作的热情,展示我校各单位宣传思想工作成果,发挥优秀新闻作品的示范作用,学校将开展2018年度好新闻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项目及要求

(一)评选范围

2018年在《贵州师范学院报》,贵州师范学院新闻文化网上发表的优秀作品,学校官方微信微博、各单位官方微信微博首发的原创作品。

(二)评选项目

新闻类、新闻摄影类、新媒体类共3类。

每个类别均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以及优秀奖

(三)评选要求

作品要求:

新闻类(1.多样性:所选新闻事件应注意新闻的多样性和覆盖面。应为促进学校事业特色发展、内涵发展、和谐发展,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文化传承、社会服务等各个方面取得突出业绩的典型事件。2.重要性和影响力:反映2018年学校标志性事件或有影响力、具有重大意义的活动、采取的重大举措、开展的重点工作等,新闻事件对学校形象树立,对学校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以及引起了各级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3.符合“三贴近”原则:按照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师生的要求,注重新闻事件在师生员工中的吸引力、影响力和热议度);

新闻摄影类(要求新闻性强,现场抓拍,标题准确,文字说明清晰、简明扼要、作品格式为JPG.不小于5M,必须填写作品说明);

新媒体类(为了鼓励媒体的融合发展和应用新媒体增强传播力,特别鼓励申报新媒体作品。新媒体作品只需提供作品网址和标题,无需提供作品说明材料)。

作者要求:新闻类每位作者限报1件独立署名作品,同时还可报 1件合作署名作品,每个作者申报作品总数不超过 2件。参评作品的作者署名必须与作品原件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增减。多人署名作品以见网见报署名或新媒体平台发布作品署名为准,原则上不超过 5 人。

二、评选机构

学校成立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工作。学校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相关专家和师生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审议和评选。

三、时间安排及评选流程

评比工作时间:2018年12月—2019年3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报送(2018年12月28日—2019年1月4日):各单位依据评选范围和评选条件,认真填写2018年度贵州师范学院好新闻评选作品信息表(见附件),于2019年1月4日前报组委会办公室(宣传部705办公室),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44060356@qq.com。

第二阶段:初选(2019年1月5日—2月21日):组委会对推荐情况进行汇总,并广泛征求学校有关专家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作品。

第三阶段:网评(2019年2月22日—2月28日):对候选作品进行微信网络投票。

第四阶段:终评(2019年3月1日—3月7日):以网上投票和专家评审投票得分加权(网络投票比例为45%,专家评审比例为55%),评选出2018年度贵州师范学院好新闻。评选结果择日在校内媒体公布。

四、活动要求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贵州师范学院好新闻评选活动的意义,树立大局意识、全局观念,广泛征求师生意见,严格履行程序,确保推荐质量,务必使评选活动取得实效。

(二)要以评选活动为契机,全面回顾2018年学校重要工作,认真总结本单位重点工作,提炼宣传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谋划好2019年重点工作,挖掘新闻典型,培养新闻热点,力争相关工作取得新进展。

附件: 2018年度贵州师范学院好新闻评选作品信息表



                                                           校党委宣传部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