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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师范学院2016届毕业生离校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6届毕业生离校工作,让全体毕业生有序离校、安全文明离校、温心温情离校,经学校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 工作事项及日程安排表

完成时间

工作任务

责任部门

责任人

5月11日-6月1日

1

教材费清查

教务处

熊世桓

5月16日-18日

2

学期考查和考试

教务处、各学院

熊世桓、各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

5月20日

-6月20日

3

毕业生就业创业常见问题解答

招就处

宋婷禹

5月21日-24日

4

毕业生清考

教务处

熊世桓

6月6—10日

5

寝室财产清查

学工部、物业管理公司

薛璞

6月7日

6

领取离校清单(以学院为单位)

教务处

熊世桓

6月9日前

7

文明离校教育

学工部、各学院

薛璞、各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

6月14日

8

毕业生心理健康辅导

心理健康咨询中心

宛蓉

6月15日前

9

离校工作相关通知并挂网

学工部

薛璞

10

校园氛围营造,制作欢送横幅、欢送标语、2016届毕业生毕业季网站制作

宣传部、各学院

邹晓青、各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

6月16日

11

爱心接力-捐书至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

学工部、各学院

薛璞、各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

12

毕业生为母校发展建言献策留言

团委、各学院

张婷、各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

6月8日-6月17日

13

图书清还

图书馆

韩山

6月8日-6月17日

14

一卡通注销(必须进行图书清还后方可办理注销)

计财处(一卡通服务中心)

曹克坚

6月15-17日

15

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保卫处

蒋江南

16

党组织关系办理

组织部

伍燕

17

团组织关系办理

团委

张婷

18

贷款情况审查、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政策宣传

学生资助中心

王继宁

19

离校费用清查(教材费以班级为单位到我处进行补、退费手续,住宿费及学费自行办理。)如有欠费情况需补清欠费才能办理离校手续。

计财处

曹克坚

6月20日

20

领取报到证

招就处

宋婷禹

6月20日前

21

毕业留影

各学院

各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

6月20日上午(周一)

22

毕业典礼暨学士学位授予仪式

学工部、教务处、各相关部门、各学院

薛璞、熊世桓,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各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

6月20日晚

23

毕业晚会

团委、艺术学院、各学院

张婷、付巧,各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

6月21日

24

领取毕业证、学位证

教务处

熊世桓

6月22、23日

25

学生离校

学工部、保卫处、后勤处、各学院

薛璞、蒋江南、唐前进、各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

6月30日

26

完成西部计划工作及参与计划的毕业生户口迁移

团委、保卫处、各学院

张婷、蒋江南、各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

27

学生档案交接

招就处、各学院

宋婷禹、各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

7月15日

28

毕业生档案分类保存、转寄

招就处

宋婷禹

12月25日前

29

毕业生信息收集

招就处、各学院

宋婷禹、各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

二、离校手续办理日程表

为有序办理离校手续,提升服务效率,减少学生排队时间,各学院相对统一时间以班级为单位办理,时间安排如下:

事项

时间

党、团组织关系办理(组织部、团委)

图书清还(图书馆)

贷款审查(资助中心)

教材费用审查(教材科)

一卡通注销

(一卡通服务中心)

离校费用清查(计财处)

住宿情况审查(宿管科)

办理户籍迁移(保卫处)

6月15日上午

文学院 历社学院 数计学院

化生学院、外国语学院、经政学院

分散

办理

分散

办理

6月15日下午

化生学院 外国语学院 经政学院

文学院、历社学院

数计学院

分散

办理

分散

办理

6月16日上午

物电学院 体育学院 教科学院

艺术学院、传设学院、地旅学院

分散

办理

分散

办理

6月16日下午

文学院 历社学院 数计学院

化生学院 外国语学院 经政学院

分散

办理

分散

办理

6月17日上午

艺术学院 传设学院 地旅学院

物电学院、体育学院、教科学院

分散

办理

分散

办理

注:如有特殊情况,请相关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协调。

三、要求

1.各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广泛宣传,精心部署,切实将每项离校工作、活动都落到实处,确保各项工作质量,为毕业生营造一个积极、温馨、文明的离校氛围,做到服务热情、周到、便捷、高效。

2.各学院要成立离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安排部署学生离校工作,注重对毕业生的文明离校教育,可根据各学院情况开展各种形式文明离校教育活动,确保毕业生离校期间学校和学生的安全和稳定,并且组织毕业生尽量按学校离校工作安排办好手续。

3.根据省内教师资格证审核工作的统一安排,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教师资格证审核发放到我校的工作安排会晚于毕业生离校时间,各学院务必做好教师资格证的发放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与教务处联系并领取教师资格证,负责发放到学生手中。

4.各牵头部门、各学院在离校工作进行完后要总结疏理成功做法,查找存在的不足。请各学院将文明离校教育工作总结(含图片)纸质版和电子版于6月30日前按学校要求报送到学工部学生管理科邹万梅处,由学工部汇总。

附件:贵州师范学院2016届毕业生离校须知

贵州师范学院学生工作部

2016年5月23日

贵州师范学院2016届毕业生离校须知

一、西部计划项目

贵州师范学院西部计划项目办于6月10日前完成网上报名审核;各学院6月22日前完成选拔工作,选拔结果经所在学院基层党委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上报校团委;各学院基层团委于6月24日前将学生报名登记表、成绩表的电子档、纸质档交校团委;选拔上的志愿者于7月上旬参加团省委统一组织的体检;7月中旬团省委项目办对各高校选拔人员进行最终审核;待团省委项目办审核后,校团委与志愿者签订招募协议书并向志愿者发放确认通知书;7月21日至31日招募的志愿者参加团省委项目办组织的集中培训。(以上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参加西部计划的志愿者团组织关系自带。

二、资助项目

(一)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须知

普通高校毕业生到我省基层单位就业或服务,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实行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基层单位是指:我省县以下乡镇机关、事业单位、村(居委会、社区),包括乡(镇)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等,以及工作场地地处我省县以下的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煤炭、化工、石油、核工业等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

1.在基层就业、服务当年需按以下要求递交材料进行备案: 填写《贵州省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学生备案表》,并将电子版发至gzsfxyxszzglzx@163.com

2.服务期满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的申请:(1)单位聘任合同书及招考录用文件复印件(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基层单位人事部门公章);(2)初次下基层证明(加盖基层单位公章);(3)《贵州省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申请表》(现场确认后生成打印);(4)《贵州省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考核表》(在贵州师范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页下载专区内自行下载,一个单位一张考核表,收原件);(5)基层服务单位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考核单位公章,一年一张考核表; (6)毕业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7)毕业生本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8)中国农业银行卡复印件(学生本人身份证在贵阳市内中国农业银行开户的银行卡,并在复印件上注明户名、开户银行全称、卡号);(9)贷款合同复印件(在校期间有助学贷款的毕业生);(10)贷款还款证明;(11)《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复印件(毕业生在就业协议书签订以后,要及时送一份就业协议书到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处备案,并及时在学校智慧就业网就业系统填报本人相关信息,今后,学生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所需部分资料将以学校智慧就业网就业系统导出数据为准,备案和填报不及时的学生,将会影响其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办理,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3.报送流程:(1)网上申报:网址:zz.gznc.edu.cn(具体操作见附件《贵师院毕业生到基层服务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系统使用说明书》),时间为每年的4月,具体日期详见贵州师范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通知。(2)报送纸质版材料(纸质版材料不接收快递和传真),时间为每年五月,具体日期详见贵州师范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通知。(3)现场确认信息时间为每年五月,具体日期详见贵州师范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通知。

4.表格下载: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所需要的所有表格,可在贵州师范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页内自行下载。

5.报送地点:贵州师范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6.报送方式:纸质版材料,不接收任何传真和快递。

7.温馨提示:凡办理过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请务必按照还款协议规定还款。

(二)毕业生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确认和诚信答题

1.毕业生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确认

获得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按网址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网” ,进入“毕业确认申请”页面,核实相关信息。如无错误,点“申请”即可完成申请;如信息有错误或需更新信息,可到“个人信息变更”中先修改,然后回到该页面完成申请。未完成确认工作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不予以办理毕业手续,截止时间:6月5日。

注意事项:(1) 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网”,可以申请提前还款,查询贷款状态、还款计划和还款记录,进行个人信息变更、共同借款人信息变更和个人账户变更。

(2)支付宝会在还款日前5天向已贷款的学生的手机发送还款提示短信,为方便学生还款,避免造成被动违约,请同学们务必及时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网”更新自己的手机号码。同时,也请同学们定期维护好自己的其他信息变更,珍惜自己的个人信用记录。

2.毕业生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诚信答题

(1)答题对象:获得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的2016届贵州省籍学生

(2)答题要求:贷款毕业生必须按要求完成诚信教育网络答题活动且成绩要求达到90分以上,不合格学生需要重新作答,凡是成绩未达到要求者不予以办理毕业手续,截止时间:6月5日。

(3)登录名为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六位。

(4)题目来源:《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手册》和金融信贷知识。

(三)毕业生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毕业大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代偿,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不超过8000元;

材料要求:

1.毕业学生离校前(6月上旬)完成网上报名和手续办理;网上报名填写打印《大学生征兵对象登记表》及存根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交所在学院盖章后交到学校武装部,学校武装部完善学校及相关部门、乌当区武装部的审核盖章后交毕业生本人;

2.户籍所在地应征学生7月30日前持学校和乌当区武装部盖章的《大学生征兵对象登记表》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到当地县级以上兵役机关参加实地应征,应征后《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盖实地应征武装部章和入伍通知书一起及时交到学校资助中心。

3.学校所在地应征的,需参加乌当区组织的体格检查和政治审查,9月初乌当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为其办理批准入伍手续。

三、党组织关系

(一)组织关系转往何处

1.已落实好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的党组织;如果所去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可将党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的上级党组织,或落实到所去单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如果毕业生党员落实工作单位过程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等暂时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该机构的党组织。

2.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将本人档案材料和组织关系转移至本人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基层党组织,或父母所在单位(本人应先与相应基层党组织联系确定)。

3.参加 “西部计划”的毕业生党员,服务期间,党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

4.考取外校研究生的毕业生党员,应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学校的党组织。

(二)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具体步骤

1.毕业生党员联系并确认拟接收单位

应首先向拟接收单位党组织确认是否能予以接收其组织关系,了解清楚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全称。

2.毕业生党员向所在党组织登记拟接收单位名称

在明确拟接收单位党组织名称后,应及时向本人所在党支部或直接向学院党委登记拟接收单位党组织名称。

3.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各学院党委根据毕业生党员登记的拟接收单位信息,6月1日前统一向校党委组织部上报《贵州师范学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经校党委组织部审核无误并确认相关党员信息后,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4.领取介绍信

党员本人向学院党委或党支部领取《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在有效期内及时到接收单位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三)接转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应注意的问题

1.拿到组织关系介绍信以后,请认真核对姓名、单位、预备/正式等信息是否有误。如有错误,应尽快到校党委组织部进行更正。

2.留意介绍信上的有效期和党组织名称,务必在有效期内到介绍信开具的党组织(介绍信抬头)及时办理落实党员组织关系手续。逾期不转移,介绍信自行作废。

3.不要简单地把学校开具的介绍信直接交给(寄给)单位,这可能会造成组织关系没有真正落实,应亲自到介绍信抬头处要求的党组织报到并逐级办理组织关系落实手续。组织关系落实后,向所在党组织确认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是否已经传真或邮寄给贵州师范学院党委组织部(传真:0851-85860896)。

4.毕业生党员离校后,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组织关系的接转手续,导致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工作任务,按党章规定,以自行脱党处理。

5.毕业生预备党员在今年7月前预备期满的,必须在离校前向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各学院党委应给予办理转正手续。待办理完转正手续后,方可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

6.不要把组织关系与个人档案混为一谈,个人档案的接转并不意味着组织关系的接转。组织关系与个人档案分别进行接转,个人档案将由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处办理接转手续,组织关系由毕业生党员个人完成接转手续。

7.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唯一凭证,一定由本人携带,并妥善保管。如果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不慎遗失,请在3个月之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原所在学院党委证明及校党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给予重新办理。超过3个月提出补办申请但无正当理由的,校党委组织部原则上不予办理。

8.如果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出以后,因落实工作单位等原因需改变组织关系转移去向,应在有效期内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改变组织关系去向的原因,经原所在学院党委审核同意后,到校党委组织部退回原介绍信,方能重新办理。

9.党员档案由各学院党委整理、密封,在封口处加盖学院党委公章。正式党员档案,随学籍档案一起由招就处统一转寄;预备党员档案,由毕业生本人携带,与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一并及时转交拟接收单位党组织。

10.如果对组织关系接转工作还有不清楚之处,可向学院党委或直接向校党委组织部咨询。校党委组织部办公地点:图书信息大楼715室,电话0851-85860896。

四、社保工作

()毕业生停保

1、为保障大多数同学待遇,便于停保与参保之间的衔接,学校统一停保时间为2016年11月15日之前;

2、如您因就业需要,须提前停保的,请于毕业生离校时间(以学校通知离校时间为准)的一周内,持工作单位证明到后勤处医保科办公室办理申请登记手续。根据登记情况,学校将在次月10日左右统一为同学办理停保手续。

(二)毕业生社保卡注销

1、凡预期或确定在贵阳一市三县(贵阳市、息烽县、开阳县、清镇县)就业的同学,社保卡在就业单位仍可继续使用,无需注销;

2、凡预期或确定在贵州省以外就业的同学,社保卡可以不办理注销;

3、凡预期或确定在贵州省内非贵阳地区工作的同学,如需注销贵阳市社保卡,直接拨打12333办理即可;

4、尚未确定就业的同学,建议不办理注销医保卡;

5、学校医保科咨询电话:15718602342(彭老师)。

五、《报到证》

《报到证》是毕业生到工作单位或生源所在地教育局报到必须持有的证件,同时又是毕业生办理户籍迁移证、户口落户、入编等解决人事关系的重要证件。报到证分蓝、白两联,蓝色联由毕业生用于办理各种相关手续,白色联载入毕业生个人档案。《报到证》的有效期限为30天,毕业生在有效期内凭《报到证》到学校保卫处和相关户籍管理部门办理户籍迁移、落户手续,同时到工作单位办理报到手续(未就业的,回生源地报到)。

(一)《报到证》派遣方式。《报到证》的派遣方式根据毕业生提供就业材料(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或人事批文)进行派遣,已落实就业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务必及时提交就业材料以便办理《报到证》;未落实就业工作单位的,原则上《报到证》派回生源所在地;贵阳市(不包括修文、开阳、息烽、清镇三县一市)生源未就业暂不办理《报到证》。

(二)《报到证》遗失补办。毕业生因《报到证》遗失而不能到单位报到,可申请遗失补办。具体程序:学生向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核实情况学校后给予重新办理,然后由学生拿到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审核盖章。

(三)《报到证》改派办理。1、第一次《报到证》开回生源所在地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如档案已经随转到生源所在地,则要求生源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改派的证明和新单位接收的相关证明,并交回以前的《报到证》后,方可办理改派。2、第一次《报到证》开到具体单位的毕业生,则要原单位出具同意解除协议的证明和新单位接收的相关证明,并交回以前的《报到证》后,方可办理改派。3、按教育部要求,毕业生办理就业改派的时间为从毕业当年开始计算的2年之内。超过2年的,不再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相关手续。根据我省实际情况,《报到证》办理期限延长半年,如2016年毕业,办理《报到证》期限为2016年6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四)暑期《报到证》办理。办理时间集中在2016年7月29日(9:00—17:00)、8月12日(9:00—17:00)两天集中办理,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六、档案转迁

档案是个人经历、学历、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能力素质等情况的文字材料,是学生学习、工作的文字记录,对每个人来说非常重要。我校毕业生档案是由各学院收集、整理、装袋、分类后,交到招就处,由招就处把学生档案分类保存或转寄;其中,贵阳市(不包括修文、开阳、息烽、清镇三县一市)未就业的和“西部计划”的由学校招就处免费保管档案两年,在这两年中,毕业生可根据需要到校提取档案。两年以后,要求学生主动到校转迁档案,如有特殊原因,要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学校才继续代为保管,并按照当时的人才市场的档案保管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如没有接到申请,学校将档案寄回生源所在地。最后,其他毕业生档案由学生自愿选择:第一可寄回生源所在地地区教育局(有的地区要求寄回地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人才市场);第二可转放贵州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然后由学校统一为毕业生办理好,毕业生档案转寄时间一般在7月上旬完成。

暑期档案查询、提取时间集中在2016年7月29日(9:00—17:00)、8月12日(9:00—17:00)两天办理,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七、协助学校统计就业率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就业信息化水平,及时、准确统计毕业生就业信息,把握毕业生就业动向,做好就业跟踪调查工作。各二级学院要组织2016届毕业生在就业管理服务系统网站上集中填报相关信息;各二级学院就业管理人员要对2016届毕业生填报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就业管理服务系统网站:http://ems.gznc.edu.cn/eweb/jygl/jygl.so。就业管理服务系统使用说明书请在招生就业指导处智慧就业中心下载中心自行下载。

八、图书清还

必须进行图书清还后方可办理一卡通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