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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民族学院共青团工作目标考评的实施意见 (试行)
当前,在全团深入开展增强共青团意识主题教育活动,是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精神的实际行动和具体体现;是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及长效机制的团建系统工程,对进一步推动我校共青团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加强团的自身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认真做好共青团工作,促进基层组织达标创优,是我校共青团工作的重要举措,根据团省委关文件精神,经校团委报党委研究,决定从2007年起在团内实行目标管理,对各院系团干部的工作和团总支、团支部的工作进行量化考核。现将《贵州民族学院共青团工作目标考评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望各院系团总支按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一、考评内容 按照学校党委对共青团工作的部署,考评各院系团干部、团总支和团支部的工作。主要包括素质拓展工作的开展情况;组织参与校团委、团省委大型活动的情况;立足本单位实际,创造性工作的开展情况;指导学生组织(学生会、社团、政治理论小组)工作的开展情况等。 二、考评方法 由校团委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组成若干考评小组,采取听、看、察、问等方式,对各院系团干部、团总支、团支部进行年度考评。 三、考评分值 考评总分为100分,具体内容及标准以下发的考评细则为准。 四、考评要求及时间安排 1、考评时间初步定于每年元月上旬。 2、各院系团总支要建立完善的档案制度,提供相关的文字、图片和音像资料,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3、参照附件中《考评细则》做好自查工作,并写出自查报告。 五、奖励办法 1、根据综合考评情况,以得分高低为序,评选出“五四红旗团总支”、“五四红旗团支部”,工作突出的授予“五四红旗团总支标兵”、“五 四红旗团支部标兵”荣誉称号。 2、根据团干部考评内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政治理论学习及业务知识掌握情况等)的分值高低,评选出共青团工作先进者,授予“优秀团支 总书记(负责人)”荣誉称号,学校给予相应物质奖励。 3、表彰时间初步定于每年“五·四”期间。 4、团费收缴、管理不达标的团总支、团干部不能参加先进单位及个人的评选。 共青团贵州民族学院委员会 2007年3月29日
文章来源:校团委 2007.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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