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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竞赛暨第十届“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 知

各院(系)团总支:
  作为全省大学生校园文化活动月内容之一,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竞赛已于日前开始启动,同时第十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创新竞赛已经拉开帷幕。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将以这两次活动为契机,在全校范围内征收各项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参赛。此次竞赛是推动我校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蓬勃开展的一项重要赛事,选拔出来的优秀作品将参加全省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竞赛、全国“挑战杯”大赛。希望各院(系)团总支积极组织同学参加竞赛。
  一、工作要求
  各院(系)团总支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动员,认真组织选拔,通过此次竞赛来提高我校学生科研的总体水平,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和创新意识,锻炼学生科技创新能力,加深学生对课堂理论知识的理解,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创造和推广科研成果,进一步营造我校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学术科研氛围,为迎接评估作好充分准备。
  二、参赛对象
  我校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研究生。
  三、申报事宜
  竞赛申报作品主要包括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科技制作、小发明创造、哲学社会科学类四大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专科学生。科技制作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小发明创造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等。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参考题目已下发),参赛作品论文类每篇在8000字以内,调查报告类每篇在15000字以内,为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所做的各类发展规划、工作方案和咨询报告,已经被采用者亦可申报参赛,同时附上原件和采用单位证明的复印件和鉴定材料。参赛作品需从实际出发,侧重解决社会生产生活中的具体问题。其中,科技制作类、小发明创造类作品须有实物或模型。 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2007年4月25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内外竞赛上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的成果等不得申报。)同时,参赛作品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但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必须为学生。每人限报一件作品。
  三、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4月20日止
  四、申报方式:每个院(系)选送3篇以上论文(附盘),同时根据各院(系) 自身特点选送科技制作、小发明创造等参赛作品在申报时间内送校团委 龙明忠老师处,联系电话:3610250。




共青团贵州民族学院委员会
二OO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文章来源:校团委
2007.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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