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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生”系列讲座 ——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第一届学术交流暨普法宣传活动

  1. 活动背景及活动目的:

2008年4月至5月是我校一年一度的大学生文艺节,在此期间各学生社团将以精彩的活动来彰显当代大学生积极、健康的青春活力。作为学生社团的一分子,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将结合自身的社团宗旨,开展一次互动学术交流活动,在提升广大成员法学理论水平和法律修养的同时,面向全校答疑解惑,为弘扬法制精神、促进法律知识普及尽一点绵薄之力。

  1. 活动单位:

主办单位:共青团贵州民族学院委员会
贵州民族学院法学院
贵州民族学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
承办单位:贵州民族学院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
活动顾问:共青团贵州民族学院委员会书记黄平老师
贵州民族学院法学院党总支书记陈小平教授
共青团贵州民族学院委员会副书记王恋老师
共青团贵州民族学院委员会副书记李寒贫老师
贵州民族学院法学院党总支副书记王明兵老师
贵州民族学院法学院副院长封贵平副教授
指导教师:贵州民族学院法学院团总支书记许文英老师
贵州民族学院法学院办公室主任张帆老师
三、活动安排:
1、活动内容:
三场互动讲座,讲授内容将包含:法律实务、前沿司法理论、司法考试备战、大学生自我保护等众多法律知识;每场讲座之前我们将收集同学们关注的热点法律问题和法律知识,发送给主讲嘉宾备案,讲座开始后还设有现场问答环节;由于时间关系而在现场不能全部解答的剩余问题,我们将一一登记,在短期内反馈给提问同学。
2、主讲嘉宾:
肖宇:全国著名律师,贵州省中创联律师事务所常务副主任;《今日说法》专访嘉宾,贵州省在(来)黔投资者维权中心法务主任,贵州建筑与房地产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创联公司企业发展法律中心主任;
赵娟:贵州省中创联律师事务所律师;
陶敏:贵州省中创联律师事务所律师。
3、活动时间:
2008年4月底至5月初大学生文艺节期间,具体时间待与嘉宾协商而定。
4、活动地点:
我们将根据届时情况从学术报告厅、法学院七号教室、模拟法庭多媒体教室中作出选择。
5、活动宣传:
活动开展前2日起在学校内张贴海报、发放宣传单,并在合适地点悬挂活动横幅一条,同时在校园广播电台展开宣传。
6、活动负责人:
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李东澍
四、经费预算:
宣传海报制作费(纸张及颜料)50元;主题横幅一条50元(悬挂于讲座现场);观众互动环节所需纸张及签字笔购买费20元;荣誉证书60元(共3本,感谢主讲嘉宾支持中心活动并聘为荣誉指导教师);摄影费50元(用于制作相片以供建立社团档案,并作为来年招新宣传资料)。合计230元。
(如使用学术报告厅需要付费,则还需包含该项费用)

贵州民族学院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
2008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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