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外国专家聘请和续聘流程
●每年三月接受应聘材料。正在上任外国专家需提出续聘的书面申请。 ●会同有关院系共同确定。 ●聘请名单将聘外教需求报校外办,校外办报主管校长审批。 ●通知聘用院系和专家本人。教学安排由院系通知专家本人。 ●办理专家确认件及邀请信。 ●落实专家住宿安排。 ●会同聘任院系、学校后勤部门做好接待工作。 ●专家新到任时需提交二寸免冠照8张,学校组织一次体检。 ●帮助专家办理专家证、居留证、工作证等证件。 ●我校与专家签订工作合同。 ●深入院系了解专家的工作、生活情况,倾听专家的意见和要求,增进学校有关部门与专家的沟通理解,使专家在我校教学科研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 ●专家离任前,督促聘请院系进行教学评估,写出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