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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民族学院办公室工作限时办结制度

  为进一步转变学院办公室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为学院服务,为院党政领导服务;为各系各部门服务,为广大师生服务,发挥学院“窗口”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 限时办结是指相关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
  • 限时办结的内容

(一)文件、材料限时办结的具体内容

  1、上级部门要求报送的有关文件、材料,按上级文件规定的时间办结。

  2、学院需要向上级部门报送的有关文件、材料,按领导批示规定的时限办结。

  3、学院党委会纪要、院长办公会纪要、书记办公会纪要,院领导签发后两天内办结。(即送院领导和书面通知相关部门)。

  4、部门以学院名义行文,院领导签发后急件一天内办结,普通件三天内办结。

  5、院领导需要的有关材料,按院领导规定的时间办结。

  6、学院下发的文件,院领导签发后急件一天内办结,普通件三天内办结。

  7、全院性大型会议的文件、材料,按规定的时间办结。

(二)事务限时办结的具体内容

  1、对上级部门的督办督查事项,按上级部门的要求和院领导批示规定的时间办结。

  2、院领导明确交承办部门办理的事项,自收到院领导批示当天转相关部门办理。

  3、对来信来访,能办理的马上办理,不能办理的,当天内向分管院领导汇报,按院领导批示办结或转承办部门办理。

  4、院领导临时交办的事项,按院领导要求按时办结。

  5、日常性事务,随到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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