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信箱
领导信箱使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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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学校与广大师生员工的联系,提高效率,规范学校书记、校长信箱的管理及信件答复程序,及时回复师生员工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信箱管理部门:书记、校长信箱由学校党政办办公室负责管理,教育信息网络中心负责提供技术保障与支持。

第二条 来信要求:书记、 校长信箱以党和国家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为准则,在实事求是、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处理来信;采取分段负责、归口管理,及时采纳师生的意见和建议,有效地解决师生反映的问题。故不受理与学校日常工作无关系的问题;恶意人身攻击;内容重复、空泛或不具备答复条件的信件、各类推销广告性质的信件以及未署名或没有明确联系方式等不具备办理条件的信件。

第三条 书记、校长信箱受理范围:书记、校长信箱只受理本校师生员工的实名来信;对学校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关系师生员工群体利益的重大问题;已向有关部门反映,但没有得到妥善处理的问题。

第四条 信件受理程序:书记、校长信箱受理程序为:来信查阅(党政办公室机要科)——信件处理(学校领导批示后转呈相关部门)——信件回复(各单位形成的答复意见经党政办公室审核后发布)——监督与反馈(学校办公室定期收集各方面意见及建议形成反馈)。

第五条 信件回复承诺时限:从收到信件之日起,对学校政策有明确规定的来信应立即回复,紧急信件或重要事项原则上在1-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一般信件或事项原则上应在一周内办理完毕。反映问题比较复杂的信件或者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说明原因并在两周内给予回复。仍无法解决的,应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写信人做出回复,并继续跟进落实。

第六条 信件办理:学校党政办公室对各部门处理书记、校长信箱来信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整理督办和落实。信箱阅读处理人员不得将检举揭发和属个人隐私等信件的内容外传;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扩大信件和有关材料的知情范围。

第七条 信件归档:书记、校长信箱受理的工作,相关内容、批阅单及部门处理意见由学校党政办公室存档备查。

第八条 书记、校长信箱的操作说明

1、请在进入书记校长信箱页面前,认真浏览《贵州师范学院书记校长信箱使用说明》:请认真填写信件中带*号的内容后即可写信。个人信息中用于发布且查看回复结果的个人邮箱、密码、及写信时系统自动生成的流水号是查询书记校长回复的重要依据,请注意保存。按页面要求提交邮件内容,并耐心等待回复,学校将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回复。邮件及回复可公开的内容,可以直接在信箱首页查询;邮件及回复不可公开的内容,请来信人用流水号以及查询密码进行查询。

2、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社会公德和书记、校长信箱管理条例,如实反映情况,不捏造、歪曲事实,不诽谤、诬告、陷害他人。

3、请按要求留下姓名、电话、电子信箱等信息,以便与您及时沟通联系。同一信件请不要重复提交。

4、请不要用链接网页或下载其他媒体报道的形式代替写信。

第十条 此办法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贵州师范学院

2016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