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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学
(函授专升本)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掌握马克思主义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尤其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和企事业单位从事法律工作的专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和读写、听、说英语的能力。
三、学习形式及学制
函授,三年。
四、主干课程
法理学、经济法、婚姻法、国际法、宪法、行政法学与行政诉讼法、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司法文书
五、主要教学环节及其说明
l、教学环节:课堂讲授、习题课、辅导课。
2、实践环节:上机实验、实习。
3、综合环节:毕业论文与设计。
六、学位授予
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各科成绩合格;统一参加省学位办组织的计算机、英语考试及学院组织的毕业论文答辩,全部合格后方可授予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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