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民族学院成人教育学院

职业技术教育教学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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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提高高职教育的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确保高职教育培养目标的实现,根据贵州省教育厅颁发的《贵州省高职教育教学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一、专业的设置、教学计划的制订和实施
  (一)、专业申报的条件
  1、有较强的实践性、职业性、技术性,有明确的岗位群;
  2、能适应社会的需要,有广阔的市场背景;
  3、校内有配套的实验室,校外有1—2个技术较为先进、设备较为齐全的实训基地;
  4、有一支较稳定的“双师型”的教师队伍;
  5、以已有的本科专业作为依托。
  (二)、专业审定的程序
  1、专业院系在深入调查、认真研究的基础上根据专业申报的条件写出专业论证报告,每年的九月份连同专业教学计划一并报送成人教育中心。论证报告、教学计划以院系领导签字为有效文件;
  2、成人教育学院初审后,呈送学校高职指导委员会审定,并经校主管领导签字后方为有效;
  3、成人教育学院将审定后的专业报送国家民委教育司、贵州省教育厅备案;然后由成人教育学院以文字的形式通知院系组织实施。
  (三)拟定教学计划的要求
  1、打破学科型的教学体系,建立以职业能力为中心的教学体系。不能是本科的浓缩,专科的翻版;
  2、以专业培养目标对应的岗位或岗位群为基础,构建针对性较强的模块式课程结构,切实加强实验与实训环节;
  3、建立实践教学的考核评估办法。
  4、认真按《贵州民族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关于制订职业技术教育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制订教学计划.
  (四)教学计划的实施
  1、专业理论课和实践课由各院系组织实施,公共课由成人教育学院组织实施。
  2、每学期教学计划的实施程序。
  教学计划的实施是教学过程管理的重要一环。现将每学期教学计划落实的程序安排如下:
  每学期开课前,必须将学生名单填入各科学生成绩记载表,发给任课教师。
  (2)开学第一周,各院做好补考的准备工作,向补考学生发放补考证,成人教育学院将于第二周组织补考。补考一周后各院系应上报补考成绩表。
  (3)每学期9—11周内将下学期课程安排表报交成人教育学院便于安排下学期课程表。
  (4)放假前四周,将本学期期末考试安排报交成人教育学院,便于安排期末考试。
  (5)每学期放假前八周,将下学期课程报交成人教育学院,便于全院统一安排课表。
  (6)放假前,将各科考试成绩表、学生综合成绩表、补(缓)考名单,报交成人教育学院。
  二、教师的职责
  (一)、教师的基本要求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境界和道德情操;
  2、崇尚严谨、求实的学风,刻苦钻研、积极进取、努力创新、不断提高学术水平;
  3、认真研究教育科学,努力掌握高职教育的特点和规律更新教学内容,紧密联系实践,改进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4、遵守教学纪律,熟悉教学对象,以学生为主体组织教学、保质保量地完成教学任务;
  5、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外聘教师的条件与管理
  1、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与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2)具备相应专业的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有较强的理论基本功;
  (3)在生产、管理第一线负责技术指导工作,有相应的中级及以上的技术职称;
  (4)有较强的组织能力与语言表达能力。
  2、管理
  (1)专业院系根据外聘教师的条件物色被聘对象,每门专业课尤其是实践性较强的课程至少要物色1~2名专业教师,并把他们的基本情况以文字形式报成人教育中心;
  (2)成人教育学院对各院系物色的对象进行调查审定,报主管校领导审定合格后即以成人教育中心名义发放聘书,并签定协议书;
  (3)建立外聘教师师资库,进行动态管理。
  (三)教师的教学工作
  1、备课
  (1)教材的选用。教材是教师教学的依据,教师应根据高职教学的特点,选择思想性、科学性,实践性较强的教材,并由所在院系的领导研究决定。
  (2)钻研教学大纲和教材。教师应严格遵循教学大纲和教材,认真钻研教材,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加强理论和实践的结合,注重技能的培养。
  (3)撰写教案。根据教材和教学大纲及学生学习的实际情况,认真撰写教案。要联系实际,以培养学生职业能力为目标,写出本课程的教学进度方案。
  2、授课
  (1)必须按时上下课,不得迟到和早退。仪表整洁大方,语言准确生动,必须用普通话教学,板书要有艺术性和启发性。
  (2)课表一旦排定就不得随意停课、调课或私自找人代课。有特殊情况需要停课、调课或代课的,请提前一周向成人教育中心交书面报告,经批准后方能执行。
  (3)教师必须认真授课,提高课时利用率,有责任维持课堂秩序。
  (4)课堂教学要注意教学方法,讲究教学的艺术性,加强教学的双边活动,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培养学生的思维和创新能力。
  (5)实训课的授课讲解步骤必须清晰,技能熟练,边讲边演练,操作程序规范,注意操作安全。
  3、作业和辅导
  (1)任课教师要按各课程特点布置作业,作业类型可为口头、书面、社会调查、实践等。理工科类课程,每完成一个单元教学任务应布置一次作业;文科类课程每学期不得少于两次作业。
  (2)作业原则上要求全批全改,公共课可适当减少批改量,但不得少于三分之一。
  (3)批改作业必须有书面记载,并按一定的比例(40%)记入学生的平时成绩。对缺交作业的学生以零分记载,缺交达三分之一以上的学生,取消本门课程的考核和正常补考资格。
  (4)辅导答疑是课堂教学的必要补充,辅导答疑应因材施教,以个别答疑为主,集体辅导为辅。原则上在教学课时外进行辅导答疑。
  4、考核
  (1)考核的形式一般分为三种,即测验、考查和考试。平时测验由教师自行随堂安排,原则上每学期不得少于两次(占平时成绩60%);考查一般9—11周或期末考试前一周,由各院系安排随堂进行;考试一般在学期末进行,期末考试公共课由成人教育学院统一安排,专业课由各院系安排后报成人教育学院统一排定。
  (2)命题
  ①应根据该课程的教学大纲及基本内容命题,要求达到知识性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的有机结合,理论与实际的结合,试卷题量与试题难度要求适中,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②参加期末考试的课程,原则上要求每门课程出A、B两套试卷 (两套卷的重复率不超过20%),并另外提供相应的标准答案。一般情况要求用电脑打印样题,如果需要抄写,也必须使用深色墨水,要求字迹工整,不得潦草,对不符合要求的样卷,成人教育学院不予受理。
  ③一般公共课由相应公共课的教学单位负责命题;专业课由各院系任课教师命题。出卷教师应填写“命题审核表”,由各院系教学主任审批后,一并交给各院系教学秘书。教学秘书填写好“试卷报表”和试卷样题一起按规定时间,送交成人教育学院教学工作部。逾期未交的,由相应的单位负责处理其善后事宜。
  5、阅卷评分
  (1)教师阅卷必须严格认真,公正公平,不得送分或压分,否则按教学事故论处。需要流水阅卷或交叉阅卷的课程,由成人教育中心统一安排。
  (2)使用百分制进行评分。总评成绩按:平时15%、期中15%、期末70%核计,各门课程学生成绩不及格率一般应控制在2—15%。补考按卷面分数记载成绩。
  (3)各种原因未能参加测验、考查、考试的学生,在期末总评成绩表上,应注明相应的原因,如,”旷考”、“缓考”、“缺考”、“缺作业”等。
  (4)任课教师应严格按上述要求给学生评分。因特殊情况需要变通的,须报告成人教育学院共同协商处理意见。
  三、实践环节的组织与实施
  (一)实践课的组织与实施
实践课,包括教学性实践(即实验课)和应用性实践(即实习课),它是一门独立课程。实践课的课时量应根据不同职业的要求来定,对能力要求高且比较复杂的职业,实践课与理论课之比可定为6:4,对能力形成相对比较简单的职业,实践课与理论课之比可定为4:6,其他职业实践课与理论课之比可定为5:5。
  1、实验课
  实验课是学生将所学知识综合运用,以获得解决实际问题的关键环节,是理论到实践的第一步。要逐渐减少验证性实验,增加研究性实验,让学生自己研究制定实验内容、实验方案、实验手段,让学生成为实验的主导,使学生的基本操作技能得以充分锻炼和提高。
实验课要求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认真完成相应的实验报告,实验教师对每一学生的实验报告要仔细批阅并登记成绩。
  2、实训课
  实训课是走出实验室,到实训基地进行操作的训练环节,是培养实际技能的过程。
  实训课的教学组织可分为选题与准备、讲授与示范、实际操作与指导、评议与考核四个阶段。
  (1)选题与准备
  选题要依据教学计划要求,选定实习课题,并制订相关的任务及要求。
  选题包括两类题目:
  第一类是教师在技能课教学中所作的示范或指导题。这一部分选题应特别注意其典型及综合性;除了要明确实践的目的、任务和要求外,还要详细说明实践的方法、步骤及操作中的注意事项;
  第二类是学生实际操作题,应注意选题的循序渐进性,难易适中。学生实际操作题,要根据实践课教学时数,保证一定的数量与质量,给出具体的任务与要求。
选题确定后,教师应将结果编成一本实践课程指导书,将其分为实际操作指导题部分和学生自主性操作题部分,后者应占更大比例。指导题部分,应特别明确操作方法、步骤、要点,自主性操作题部分,应特别要求从易到难以及任务的重复性和应用性。保证学生循序渐进,培育熟练的技能和实际应用能力。
  (2)讲授与示范
  实训课的讲授,要给学生讲授技能训练的方法、步骤、规程、要领以及注意事项。授课内容不需要论证或论述,只需要说明、举例,以便学生容易听懂、接受和理解所学知识。
  示范是实训课教学的重要环节之一,教师应选取具有代表性的示例,按操作的要领分步骤进行讲解,严格规范地进行操作演示.实训课教学的讲授与示范,只要条件许可,都应尽量安排在实验或实际操作室进行,以增强学生的感性认识。
  (3)实际操作与指导
  实际操作是学生运用所学知识的过程,也是增长技能的过程,它是实践性课程的中心环节。学生的实际操作必须在严格规范下进行,实际操作应该循序渐进,认真扎实地练好基本功。
  学生的每次技能训练都应该明确要求,预先给予时间、空间、工具、设备、材料等方面的保证。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学生操作要完全按规程进行,针对不同的训练内容采取具体的安全措施。涉及到用电一类的操作,应做好漏电、触电保护措施,通电前还要进行细致的检查。
  应教育学生爱护仪器设备、工具,勤俭节约,实际操作结束后,认真进行整理、登记、交接,以培育良好的职业习惯。
  (4)评议与考核评议
  在实际操作课教学中,应分阶段组织评议,及时总结提高,发现问题,取得经验。对学生在实践活动中采用的创造性方法、技巧,教师应给予表扬、鼓励。
  实践课的考核,既是检验实践课教学的手段,也是督促学生学习的手段,教师应给予充分的组织与应用。
  实践课的考核分为平时、测试、操作三个部分,前两部分各占30%,操作占40%。
  第一部分的成绩,可从学生的实际操作作品、评议总结中得到;
  第二部分,可将实践课教学中的一些基本规则、问题分析、故障诊断等一类思维活动题以闭卷或开卷的形式进行,以减轻实际考核的工作量;
  第三部分应准备一个实际操作考核题库,分成基础操作题和综合操作题两部分,学生采用抽签方式选题,现场完成。
  (5)实习
  实习是一种在实训课基础上,选择相应的专业基地,独立操作和完成某专业项目的教学活动。
  实习的目的是为了获取更多的社会知识和实践经验,从而培养学生独立工作的能力。
  实习由专业院系根据教学计划,制订可行的实习工作计划;组成由成人教育中心、专业院系分管教学的领导、专业指导教师和学生干部组成的实习领导小组,全面实施并落实职教专业的实习工作计划。
实习工作计划应包含时间阶段的安排、人员的分工以及具体的目的要求等。
  实习课成绩的评定,应根据学生对实习的态度、掌握专业技能的情况和实习报告的质量水平,由实习领导小组综合确定。
  (二)实践课教学的规划
  实践教学工作的实施必须具有系统性、针对性和规范性。
  (1)要健全各专业实践教学计划和大纲,编制学年总计划、学期分计划、教学实习计划、生产实习计划、社会活动计划、第二课题活动计划、各项实习管理制度等。
  (2)要合理配置三类课程的时间比例,理论课、专业课、专业技能课的比例一般保持在:理工科类专业为3:3:4;经济管理类为4:3:3;艺术、教育类专业为2.5:2.5:5或理论课与实践实习课的比例为1:1
  (三)实验室及管理
  1、实验室的建设
  (1)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的实验教学应充分利用我校现有实验教学的资源,由学院根据“高职”的教学计划统筹安排。
  (2)专业课的实验教学
  建立集教学、实习于一体的实验(实训)场所;建立模拟仿真教学场所,用于模拟仿真教学。
  2、实验员的任职资格与职责
  (1)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吃苦耐劳,工作认真细致。
  (2)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要求有相应的专业合格证书或上岗证。
  (3)基本掌握有关专业的实验设备、器材等的性能及操作使用技巧。
  (4)做好实验设备、器材等的资产登记,根据教学的需要制订设备及器材等的购置计划。
  (5)对易燃、易爆、剧毒及放射性物品要妥善保管。
  (6)做好实验设备及器材等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进行。
  (7)配合任课教师指导学生完成实验课的教学任务,负责批阅及评定学生的实验报告。
  (8)建立实验室的“实验基本规则”。
  (四)实训基地
  1、基本条件
  (1)具备法人资格的专业性较强的省内外企事业单位;
  (2)具备一定容量的实习场所;
  (3)有可聘用的“双师型”教学人员;
  (4)尽量能与毕业生的就业挂钩。
  2、实训基地的建立
  (1)实训基地由各院系依照上述条件物色,并向成人教育中心申报;
  (2)成人教育学院对各院系申报的实训基地进行考核、评估及审批;
  (3)经成人教育学院、有关院系和实训基地负责人,三方协商形成共识后,签订正式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4)被确认后的实训基地要举行挂牌仪式,以视双方合作的严肃和连续性。
  (5)学校要按合同要求给实训基地投入经费;;对被聘任的“双师型”教师要发给必要的津贴。
  四、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
  (一)、有关考核的规定
  1、学生必须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考核后的总平成绩载入学生成绩表并归入个人档案:
  2、学期总评不及格的课程,一般给予两次补考机会。第一次,为正常补考时间,安排在下学期第二周周末进行;第二次,安排在毕业前进行。按补考卷面分数计成绩,记为“补XX分”。
  3、学生在考核期间要遵守考试规则,不允许有任何作弊行为,期中或期末考试作弊的学生,有关课程的成绩记为零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4、学生因故不能参加期末考核,必须事先凭有关证明(一般不允许请事假),先向有关院系申请,经成人教育学院批准后,才能予以缓考(或续缓)。补(缓)考学生须缴一定考务费。毕业前的课程考核不办理缓考。
未经批准而缺考或课程考核未交卷的学生,均作旷考论处,其相关课程的学期成绩,按零分计,并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二)、课程考核的方式
  1、考试以笔试闭卷的形式为主,由于专业的需要也可以进行口试;
  2、考查一般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如作业、测验、报告、口试等;
  3、职业技能考试,采用技能鉴定的形式,以取得合格证为准;
  4、实习报告、调查报告可采用评阅、答辩方式进行考核;
  5、毕业实习成绩根据学习态度、实际操作能力、实习总结以及实习单位的意见综合考核;
  6、非英语专业,英语要求参加省举行的“三级”考试;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要求参加省组织的“二级”等级考试。
  (三)、成绩管理
  1、每学期开学前,各院系应将学生成绩记载表,送到任课教师手上,以便教师记载成绩;
  2、期末考试后一周内,教师须将“学生成绩记载表”填好,由院系分管教学领导签字后,交到院系办公室。
  3、院系办公室应及时完成“学生各科总成绩表”和“补考、缓考名单”等资料的填写工作。同时将“学生成绩通知单”寄到学生家里。
  4、在放假前三天,各院系办公室须将各学科“学生成绩记载表”、“学生各科总成绩表”和“补考缓考名单”,一并交送成人教育中心教学工作部存档备案。
  5、每学期上报的学生总成绩表以及补考、缓考成绩要由成人教育学院分管教学领导审核后才输入电脑存档备查。
  6、毕业前的清考,各院系必须在每年四月底将学生名单、试卷、答案报交成人教育学院,便于组织五月份的毕业考试。
  7、考试试卷必须保存三年后才能处理。
  8、学生不得随意到成人教育学院查看成绩,如有重大疑点可向院系申请,由院系领导同意,成人教育学院领导批准,由院系指派专人同任课教师一起查阅试卷。
  五、教学事故及处理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严肃教学纪律,保证教学质量,尽量减少教学工作环节中各种事故的出现。如出现事故,为使事故得以及时、严肃、妥善的处理,制订我校教学事故认定办法。
教学事故指在教学活动中由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过失,对学校、教师、学生带来一定损失和不良后果的行为。根据在学校活动(A教学、B教管、C后勤保障)中造成的损失大小,把教学事故分为:严重(Ⅰ)、较大(Ⅱ)、一般(Ⅲ)三等。教学事故由成人教育中心和有关部门组织认定,报学校主管领导审定,方成立。
  (一)、教学事故等级表(略)
  (二)、教学事故的处理办法
  1、教学事故一旦发生,当事人应尽快补救,减少教学损失,缩小教学影响并及时向成人教育学院报告。
  2、对出现的教学事故,知情者要举报,各院系要及时反映。
  3、成人教育学院要建立教学事故挡案,并向各院系通报情况。
  4、对教学事故当事人的处理办法:
  (1)每出现一次一般教学事故的当事人,扣除教学津贴(课酬)50元。
  (2)每出现一次较大教学事故的当事人,扣除教学津贴(课酬)100元。
  (3)每出现一次严重教学事故的当事人,扣除教学津贴(课酬)200元。
  (4)根据教学事故的程度,成人教育中心将以文字形式通报给各院系并上报学校,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六、教学质量的考核和奖励制度
  (一)、考核的主要内容:
  教学态度的考核:教师是否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从事教育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是否因材施教,关心学生的学习;是否受到学生的好评。
  教学质量的考核;包括“备、教、改、导、考”等各机械环节的准备、和实施情况。教学方法的应用,教学效果的优劣,业务水平和知识能力等方面的内容。
  (二)、考核方法:
  学生评定:采用无计名填表和小型座谈会的形式。
  领导评定:各院系分管教学的领导及成人教育学院领导评议。
  3、 督导员评定:督导组通过听课、听取学生意见、调查研究后,给出定性或定量评议
  (三)、奖励制度:
  1、设立教学优秀奖。此奖与我校普通本科教育教学评奖同步。
  2、对于达到国家、省级教学指标的非英语专业给予一定的奖励:
  (1)英语“三级”一次性通过率50%的班级,给英语教师500元奖金。
  (2)英语“专升本”统考通过率95%的班级,给英语教师500元奖金。
  (3)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通过率60%的班级,给相应教师500元奖金。“三级”通过率20%的班级,给相应教师1000元奖金。
  七、“专升本”的暂行办法
  高等职业教育在其发展过程中,应逐步与普通教育沟通与衔接,通过高职专升本,即选拔一定比例的优秀高职学生,升入普通本科院系学习,以达到共同发展的目的。现根据贵州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高等职业教育的具体情况,对我院高职学生“专升本”的工作,制定如下暂行办法。
  1、“专升本”选拔范围:在籍在校的二年级学生。
  2、“专升本”学生的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学习成绩好,各门课程考试(考核)成绩合格,其中考试课程无补考记录;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
  3、“专升本”学生的选拔程序
  (1)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通过个人申请,按一定的比例进行推荐;
  (2)成人教育学院根据上级的有关精神进行统一审核后,正式发给被推荐学生《专升本报名登记表》。
  (3)正式被推荐学生必须参加选拔考试。
  (4)考试合格的学生按招生专业和计划,由学校择优录取并发录取通知书。
  4、成人教育学院对正式被批准报名“专升本”的学生,收取一定的考试费和报名费,收费标准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确定。
  录取学生的学费标准,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本条例的解释权在成人教育学院。                       
                       贵州民族学院成人教育中心
                         二OO二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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