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师范学院防治疫情应急预案
目前,我校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治工作主要以防控为主,但目前贵阳市甲型H1N1流感疫情有蔓延趋势,必须认真做好我校疫情发生后的应急处理工作。根据上级相关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与《贵州师范学院预防与治理甲型H1N1流感工作方案》,结合我校实际,为切实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治疗,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成立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括号内为联系电话
组 长:石培新
副 组 长:李文英(13511995791) 唐前进(13985124863)
蒋江南(13985039958)
成 员:徐 平 邬浅霞 姜 琼 潘 翔 周永杰
冯建国
医务人员:徐 平(13985116683)
联 络 员:周永杰(13985532086)
冯建国(15185009816)
交通运输负责人:潘 翔(13985469169)
疫情报告人:徐 平
乌当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情值班电话:6843846 (24小时值班)
二、工作流程
1、严格执行《贵州师范学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一旦发生甲型H1N1感染人员,校内疫情报告人立即向校领导汇报,召集应急小组成员,做好专册登记,统计人数(记录患者名单、发病日期、班级分布、主要症状、目前状况、接触史等);并对疫情作出评估。医务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治疗,同时须注意自我防范措施。
出现疑似病例后报告程序:辅导员(5分钟内)→学院(部)领导( 10分钟内)组织排查→校应急处理领导小组(20分钟)组织排查。疫情经确认后,疫情报告人立即报校分管领导,同时报乌当疾控中心与教育厅。
2、出现疑似病例后各学院按照学校应急预案立即上报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人员马上与乌当疾控中心联系救护车,商议患者转运事宜。各学院指定一名负责疑似病人护送人员(必须为教职工,联系电话于9月29日上报医保科并保持24小时畅通)将疑似病例移送乌当人民医院进行排查或治疗。同时,领导小组在医院方指导下,安排隔离病人的护理、饮食等事宜。
3、病人移送后,对病人有密切接触人员进行统计,安排隔离医学观察7天。隔离拟设在校内9号公寓第7层,将9号公寓与8号公寓间通道封闭,根据“甲流”传染特征及传染病理,可形成隔离区。移送病人及其密切接触人员隔离后,立即对其活动区域进行彻底消毒。隔离区平均每2天消毒一次。
根据政府及相关卫生部门防治“甲流”工作原则,隔离与隔离期间工作安排为:被隔离教师实行居家观察。其日常生活用品等购置由各学院(部)派人负责。观察7天后无异常,返校。被隔离学生移送隔离区后,如其中有学生会工作人员或党员,便由其负责每天晨检工作,并记录上报学校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医保科)。若无,指定一名学生完成以上工作。被隔离学生日常生活由各学院指派一名教师负责(联系方式告知被隔离学生并保持畅通)。观察7天后无异常,撤出隔离区。
4、治疗与医学观察期间产生费用支付。根据政府与卫生管理部门防治“甲流”相关文件精神及工作原则——原则上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当事人自付。根据我校实际情况,我校教职工治疗“甲流”产生的费用与被隔离医学观察产生的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学生在治疗与被隔离产生的医疗费用由学生本人、学校、和保险公司共同承担,生活费用由本人承担。
5、学院宿管科负责隔离期间学生的心理辅导,疏导学生正确看待“甲流”,配合学院防控工作。
6、如有聚集性疫情发生,经请示校领导同意并报教育厅、卫生管理部门批准,实行停课或封校管理治疗。坚持每天对校区进行彻底消毒。卫生部门工作人员进驻我校后,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做好防治工作。
三、利用学校宣传栏、广播、网络等进行宣传,指导师生以科学的行为方式和积极健康的心态对待甲型H1N1流感疫情,维护校园的稳定。
四、配合学校组织安排疫期师生的生活与学习。
贵州师范学院防治甲型H1N1流感
疫情应急领导小组
200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