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贵州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籍管理规定(试行)》(贵师院发〔2016〕22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王国飞等55名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因成绩不合格或未提交毕业论文材料参加毕业审核)未完成学业,且已超在校学习的最长年限。经贵州师范学院校长办公会议(贵师院纪要〔2025〕11号)研究决定:会议同意给予王国飞等55名成人高等教育超年限未毕业学生作退学处理,并注销学籍,现将名单公示如下(见附件)。
公示期:2025年10月24日—11月7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联系继续教育学院成教部。
联系电话:0851-85826031
附件:超过最长学习年限退学学生名单
贵州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