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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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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门:

根据贵州省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2013年度贵州省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精神,2013年度贵州省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本年度艺术科学规划课题,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着眼于挖掘区域文化,传承民族文化,全面加强我省各相关单位的学科建设,努力推进全省艺术科学的大发展大繁荣。

二、选题范围。此次申报的省艺术科学规划课题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突出基础理论研究。

三、申报资格。一般项目申请人需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青年项目的申请人需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得超过39岁(课题组成员也不得超过39岁,即1973年9月1日以后出生);正在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课题(含自筹经费课题)、省长基金课题、省艺术规划课题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类别项目。

四、完成时限。成果为研究报告、论文集的项目,研究时间为一年,为专著的二年。原则上不延期。

五、申报材料。项目申请书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各一式3份(一份原件,2份复印件及申请书电子文本)。

六、申报时间。请申请者将申报所需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于2013年9月12日前交到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贵州省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评审书

      2.2013年度贵州省艺术科学规划课题指南

                                                         科研处

                                                     2013年6月28日

(联系人:李佩 0851-5816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