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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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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18年寒假及开学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一)学生放假时间

学生放假时间为2018年1月8日(星期一)—3月2日(星期五)。3月3日(星期六)、3月4日(星期日)返校报到,3月5日(星期一)正式上课。各学院应督促学生按时返校并于3月4日17点前将学生报到情况报学工部

(二)教职工放假时间

教职工放假时间为2018年1月10日(星期三)—3月2日(星期五),3月3日(星期六)正式上班。各学院、部门须于3月3日10点前将各单位所属人员上班情况报人事处

二、工作安排

(一)期末相关工作

1.各学院、部门须按照学校有关安排和要求,认真组织完成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和绩效核发等工作,假期有工作任务的部门应提前作好工作安排并提前通知相关部门

2.各学院须按学校要求组织好期末考试考务工作,按要求报送本学期考试成绩;排定下学期教师课程安排表,报教务处核定后,于放假前通知每一位任课教师做好相关准备

3.党政办、学工部、计财处(定期处理财务事项)、基建处、后勤处、保卫处等部门应安排好寒假值班工作,并于2018年1月5日(星期五)前将值班表报党政办

4.做好安全稳定工作

(1)各学院、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稳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单位务必做好本单位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放假前要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做好各项安全保卫工作

(2)基建处要安排和协调好在建项目的施工和管理,确保工程进度和施工安全

(3)保卫处放假前要牵头组织全校安全大检查,建立寒假期间留校务工人员登记制,督促物管公司加强校园管理,健全和完善重点部位、重要场所的安保方案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假期相关工作

1.各学院、部门要制定寒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的应急预案,落实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坚决杜绝脱岗、顶岗和值班业务不熟等情况的发生,遇重大情况,须及时向学校总值班室(保卫处值班电话:85842776、13984074110;党政办值班电话:85842710、85829463)和带班校领导报告,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漏)报

2.基建处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和对施工方的监管,严格监督施工方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并确保相关建设项目的有序推进

3.学工部要协调保卫处、后勤处、各学院、物管公司加强学生公寓的管理和安全保障工作

4.保卫处要切实督促物管公司加强假期校园安全保卫工作,严格门卫制度,组织夜间巡逻,对重点楼层、重点部位实施全天24小时监控,严防盗窃、流氓犯罪等扰乱治安事件的发生

5.后勤处要做好利用假期集中修缮项目规划和管理。

(三)开学前相关工作

1.学生注册工作。各学院最迟应在开学一周内完成学生注册工作

2.教学准备工作。各教学单位开学前要督促教师按教务处通知要求,按时完成填写教师教学手册、成绩登录等工作,重点检查课堂教学、教室、实验室等的准备情况,认真完成新学期的教学准备工作

3.后勤保障工作。开学前,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重点检查学生公寓、食堂等的准备情况,确保正常开学;后勤处要组织好全校室内外卫生大扫除,要督促物管、校内经营户维护好校园清洁卫生,以整洁美好的形象迎接新学期的到来

三、相关要求

1.合理安排好寒假期间的休息与工作。各学院、部门要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好值班工作,同时做好承担应急工作的准备;要教育和引导教职工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过一个欢乐祥和、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寒假和春节,在合理休息的同时,充分利用假期时间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自身能力和素质

2.严格工作纪律,确保各项安排落实到位。一是严格值班制度。各单位要做到领导干部带头值班,加强值班人员工作纪律。二是严格领导外出备案制度。各学院、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寒假期间须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如遇紧急突发事件相关负责人和值班人员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如需离开贵阳市,必须安排好本单位相关工作并按照《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工作规定>的通知》(黔委厅字〔2014〕1号)和学校《关于印发<贵州师范学院处科级干部外出请假管理办法>的通知》(贵师院党发〔2013〕37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关手续。

 

                                           

                                                                                                                    贵州师范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