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艺术学院“艺术之星”专业技能大赛的举办,在我院各专业领域内为同学们提供了一个专业比拼的平台,很好的激发了大家的学习兴趣,达到了以赛促学的目的。全面拓展了我院广大学生的专业综合素质,提高学生们的专业技能,从而也进一步推进了我院的学风建设。为了打造兼具专业性和艺术性的校园艺术文化活动品牌,营造有利于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的氛围。经学院研究,决定举办贵州师范学院艺术学院第五届“艺术之星”专业技能大赛。具体方案制定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3月—4月

二、活动意义

时光流转,青春飞扬。崭新的年轮,明媚的春天,飞舞的思绪,洋溢的自信,是我们大学生不变的情怀。即使前行的脚步再匆忙,我们也不愿放手这璀璨绚丽的春光。

此次活动充分为我院广大学生提供充满锻炼能力、展示个性魅力和专业水平的舞台,也是激发同学对专业的学习兴趣和爱好,培养同学们良好的艺术修养和专业综合水平的好契机,促进我院学生专业技能的提升和全面发展。

三、组织机构

主 办:艺术学院

承 办:艺术学院团委、学生会

艺术学院音乐学科

艺术学院舞蹈学科

艺术学院美术学科

四、活动组织方法

院党委、行政统一部署,学院各专任教师、专兼职辅导员动员安排和组织各班级同学积极参加,院三大学科负责比赛方案制定及统筹赛制规则,团委负责协助策划大赛各项具体活动,院学生会各部门协同完成活动各项目相关事宜。

五、组织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各部门要以活动为载体,紧紧围绕“艺术之星”专业技能大赛“以赛促学”的宗旨,进一步提升我院广大学生的专业技能和专业综合素质的水平,做到有计划、有动员、有指导、有总结的开展各项事宜。

(二)积极参与,精心组织。各部门应做好本院特色活动的组织、宣传、报名及参赛等相关工作。为了提高比赛的关注度和参与度,促进班级之间的和谐交流。以更好的态度创建优良的学风和班风,提高各专业的学习热潮和班级之间的凝聚力。每个班级都要精选出一定的人员及作品参加比赛,进行专业的对抗赛。

(三)丰富活动形式、突出活动主题。“艺术之星”专业技能大赛作为推进专业技能和专业综合素质教育的平台,我们提倡“班班有活动,人人有舞台,个个能展示”,给每个学生提供展现自我专业技能水平的机会和舞台。各班要紧围绕大赛的宗旨精心组织和挑选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作品参加本次专业竞技比赛。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团结一心,一起做好第五届“艺术之星”专业技能大赛,将活动的专业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得到体现,使广大同学在此届“艺术之星”专业技能大赛中受教育、长才干,并逐步打造我院优秀的校园精品活动品牌,营造浓郁的校园文化艺术氛围。

(四)搭建舆论平台、加强宣传报道。为了提高此次活动的知名度与影响力,院学生会应精心策划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媒介的作用,利用校园广播、海报、网络(微信、微博、QQ)、宣传板报等媒体对本次活动开展的情况进行广泛宣传。

六、主要活动流程

1、3月初,制定贵州师范学院艺术学院第五届“艺术之星”专业技能大赛任务分解表,音乐、美术、舞蹈三大学科主任及教研室负责人开展研讨,商议各专业赛制规则,团委汇总各学科方案进行发布和通知。

2、3月21日,开展宣讲会并向各班发放活动策划书及报名表,部署大赛宣传工作。

3、3月21日—29日以班级为单位在此期间将音乐组(声乐类、器乐类)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学生会办公室赵文超(QQ邮箱:627422183@qq.com)处,参赛伴奏(必须以音频文件形式)发送至学生会文艺部罗勇海(QQ邮箱:1689930294@qq.com)处,发送报名表时须连同参赛音频一并提交。

4、4月2日,音乐专业(器乐类)初赛。

5、4月3日,美术类作品评比。

6、4月4日,音乐专业(声乐类)初赛。

7、4月8日,舞蹈专业初赛。

8、4月12日,举办艺术学院第五届“艺术之星”专业技能大赛开幕式暨美术作品展、音乐专业(器乐类、声乐类)决赛。

9、4月13日,舞蹈专业决赛。

10、4月18日,举办艺术学院第五届“艺术之星”专业技能大赛闭幕式暨颁奖晚会。

 

七、活动主要内容

(一)美术专业技能大赛

1内容和形式

题材不限, 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具有时代气息。作品临摹、创作均可。

  1. 美术类:国画、油画、水粉、素描、水彩、剪纸、版画、陶艺、民间美术、装置及雕塑等;

  2. 设计类:平面设计、环艺设计等;

  3. 书法类:含书法及硬笔书法(草、篆书请附释文于作品背面);

  4. 摄影类:彩色、黑白照片均可(规格12寸以上)。

    2参赛要求

    所有来稿,每人各类只限一件作品(含系列作品)。请参赛者正楷填写作品标签贴于作品背面右下角进行参评。金奖获奖作品学院收藏,并颁发收藏证书。

  5. 评选程序

  6. 评选机制:评委办将严格按照三审制度,以公开、公正、公平为原则,对来稿作品进行初评、复评。复评后的作品,进入入选行列。

  7. 评选专家:学科统筹、以教研室为单位组织,配以美协、外校专家组成评选小组。

  8. 时间

作品提交:4月1日前

组织评审:4月3日

5、作品提交地点:雪涯美术馆

6、奖项设置

  1. 美术类: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视情况而定);

  2. 设计类: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视情况而定);

  3. 书法类: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视情况而定);

  4. 摄影类: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视情况而定);

  5. 此外,大赛设美术类优秀指导教师奖4名。

  1. 音乐专业技能大赛

    音乐类比赛分为声乐类和器乐类。

  2. 内容和形式

    声乐类比赛分为美声民族类、通俗原生态类,形式为单人或组合。器乐类比赛形式独奏、协奏均可,作品风格不限。比赛分初赛和决赛,初赛和决赛演唱、演奏曲目不能重复。

    (1)初赛

    声乐类:一律要求演唱一段作品,民族美声类一律钢琴伴奏,通俗原生态类可音响伴奏或无伴奏形式。各类别取总分前十名选手进入决赛。

    器乐类:选手自选作品演奏,作品时长不超过10分钟,取总分前十二名选手进入决赛。

  3. 决赛:分两轮进行

    第一轮:选手自选曲目演唱或演奏(参赛作品不得与初赛作品重复),声乐作品时长不超过5分钟,器乐作品时长不超过10分钟,超时扣分。

    本轮演唱(奏)结束后,将取各类别前6名选手或组合进入下一轮综合素质考核。

    第二轮:综合素质考核。分五线谱视唱、音乐学理论知识考核两部分依次进行。

    参赛选手最终得分将由评委专业测评(80%)+综合素质考核(20%),两部分结合折算出总成绩,分获一、二、三等奖。

  4. 参赛要求

    (1)决赛的伴奏形式可为钢琴伴奏或音响伴奏;

    (2)本届大赛以自愿报名和专业老师推荐两种方式进行;

    (3)本届大赛鼓励原创,凡原创音乐作品均在总分基数上加0.1分以资鼓励。

    3、声乐类比赛时间:预赛:4月3日

    决赛:4月13日

    4、器乐类比赛时间:预赛:4月2日

    决赛:4月12日

    5、比赛地点:艺术学院小型音乐厅

6、奖项设置:声乐类比赛各类别分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4名,优秀指导教师奖3名;器乐类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6名,优秀指导教师奖2名。

  1. 舞蹈专业技能大赛

  2. 内容和形式

    大赛分为海选、决赛依次进行。比赛内容为舞台专业技能表演,比赛形式分为单人舞、双人舞和三人舞以及群舞,所有参赛选手均可报名。

    (1)海选

    剧目展示(学科讨论,拟订决赛名单)

  3. 决赛:分两轮进行

    第一轮:剧目表演。(打分标准:8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第二轮:即兴表演。(打分标准:2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参赛选手最终得分将由剧目表演、即兴表演两部分相加折算出总成绩,分获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

    2、参赛要求

    本次大赛所涉及的比赛类型均可报名,参赛作品时长限为7分钟以内,超时扣分。

    3、比赛时间:海 选:4月2日

    决 赛:4月10日

    4、比赛地点:海 选:005排练厅

    决 赛:逸夫楼演播厅

    5奖项设置:本次大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4名,优秀指导教师奖2名。

    八、报名须知

    3月21日—29日以班级为单位在此期间将音乐组(声乐类、器乐类)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学生会办公室赵文超(QQ邮箱:627422183@qq.com)处,参赛伴奏(必须以音频文件形式)发送至学生会文艺部罗勇海(QQ邮箱:1689930294@qq.com)处。

    注:发送报名表时须连同参赛音频一并提交。

     

    九、评审办法

    由大赛组委会邀请各学科专业老师担任评委,按照相关细则开展。为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大赛组委会于比赛开始后设立监审组,监督评审纪律的执行,对干扰评审工作正常进行的违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

  4. 工作落实

    (一)大赛组委办公室设在艺术学院团委,具体负责协调大赛各项工作、大赛运作经费管理工作,同时组织评审组制订大赛评分细则和综合专业知识考核考题,制订评奖细则并组织编发工作简报、大赛新闻。

    (二)大赛组委执行组设在艺术学院团委学生会,具体负责大赛赛事组织、现场调度、宣传、协调、选手报名接待等具体工作。

    (三)大赛组委会负责对本方案进行解释。

                                                                                                    共青团贵州师范学院艺术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