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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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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门:

根据《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创建工作的通知》及《贵州师范学院开展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使我校教师进一步熟悉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更好的掌握汉字规范标准,特组织全校教职工学习有关语言文字规范,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2018年9月12日—9月19日

二、学习形式

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集中学习为各学院、部门组织学习)。

三、学习资料

《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贵州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国务院关于公布<通用规范汉字表>的通知》

http://www.gov.cn/zwgk/2013-08/19/content_2469793.htm

除上述规定的学习资料外,各单位还可以根据需要自行选择相关资料进行学习(以上学习资料详见附件)。

四、考核形式

学校将组织教职工进行测试(9月26日前测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宜

(一)请各学院、部门高度重视学习活动,认真组织本单位职工学习。省语委、省教育厅专家组将于11月到我校对学习情况进行随机抽样调查,结果纳入对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创建工作的考核。

(二)请各学院、各部门将组织本单位教职工学习情况(含纸质和图片资料)于9月26日之前交至教师工作处1314办公室。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办公室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单位学习情况进行抽查。

附件:1.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4.贵州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

5.国务院关于公布《通用规范汉字表》的通知http://www.gov.cn/zwgk/2013-08/19/content_2469793.htm

                    

                                  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13日

  • 附件【学习材料.zip】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