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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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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职业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建立和完善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人才库和智力支撑,教育部设立了“国际职业教育学”赴德长期研修(奖学金)项目。现将2014年度该项目选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职业技术教育学科领域中择优选拔相关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包括职业教育原理、职业教育政策、职业教育管理、职业教育课程与教学论等专业)

二、选派规模

本项目2014年度拟选40人赴德研修,其中访问学者(含博士后)30人、博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和联合培养博士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课题研究)10人。

三、留学期限

(一)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二)博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为准;

(三)联合培养博士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课题研究):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四、资助内容

包括留学期间奖学金生活费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资助标准按照国家公派留学现行标准执行。

五、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2014年度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另,访问学者及博士后类别申请人应同时符合《2014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包括外语水平要求。博士研究生与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应同时符合《201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包括外语水平要求。详见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

六、申请程序

(一)申请人先向所在部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2014年度“国际职业教育学”赴德长期研修(奖学金)项目推荐表》(附件1)。(含部门或学院领导意见、签字以及部门或学院公章);

(二)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4年3月20日至4月5日。申请人网上报名时,申报项目名称为“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为“国际职业教育学赴德研修奖学金”;

(三)申请人应分别按照《2014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和《201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书面材料并按照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单位推荐意见表无需扫描上传》)。申请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以及《2014年度“国际职业教育学”赴德长期研修(奖学金)项目推荐表》请于2014年4月5日17:00前报至我校对外交流合作处。

附件1:2014年度“国际职业教育学”赴德长期研修(奖学金)项目推荐表

附件2:关于执行2014年度“国际职业教育学”赴德长期研修(奖学金)项目的通知

                                                               

 

                                                             对外交流合作处

                                                              2014年3月7日

(联系人:万艺林 5815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