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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师范学院关于帅小玲35成人高等教育

超年限未毕业学生退学处理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规定,《贵州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籍管理规定(试行)》(贵师院发〔2016〕22号)等文件相关规定,帅小玲等35名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含休学、留级)未完成学业,且已超过在校学习的最长年限,经贵州师范学院校长办公会议(贵师院纪要〔2022〕11号)研究决定:会议同意给予帅小玲等35名成人高等教育学生作自动退学处理,并取消学籍,详细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11月15日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反馈至继续教育学院成教部。

   联系电话:0851-85826031

 

 

           贵州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