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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师范学院关于在清明节期间开展

祭扫革命烈士陵墓等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纪念先辈,继承传统,缅怀先烈”;

二、活动时间:4月1日-4月14日;

三、活动开展对象:全校师生;

四、活动内容

1.开展祭奠革命先烈活动

开展时间:2017年4月1日-4月14日

牵头部门:校团委

在贵阳市乌当区百宜红军烈士陵园、麒麟洞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缅怀革命先烈、继承革命传统”纪念活动。组织广大师生为革命先烈扫墓、赠送花圈,开展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团员重温入团誓词等活动,继承先烈遗志、坚定理想信念、立志报效祖国。

2.开展“网上祭英烈”以及节日民俗活动

开展时间:2017年4月1日-4月14日

牵头部门:宣传部

配合部门:校团委 网络中心

参与部门:各学院

依托中国文明网开展“网上祭英烈”活动(链接地址://archive.wenming.cn/jingtai/qingming/zxb_wsjyl.html),引导和发动广大师生进行网上祭奠、献花、抒写感言寄语,缅怀先辈,学会感恩和敬仰;利用微博、微信、宣传栏、青年之声等平台广泛宣传清明节的历史渊源。

3.开展主题为“祭奠革命先烈”国旗下讲话活动

开展时间:2017年4月10日

牵头部门:学工部

配合部门:相关学院

在周一例行的升旗仪式上,组织一期主题为“祭奠革命先烈”的国旗下讲话,积极引导师生不忘传统、开拓进取,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4.开展经典诵读等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

开展时间:2017年4月1日-4月14日

牵头部门:各学院

广泛开展清明诗文朗诵、征文比赛、主题班会、红歌传唱等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通过开展缅怀革命先烈活动,积极引导广大师生抒发对先烈、先贤的感恩、敬仰和追思之情。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院、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在清明节期间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意义,切实落实活动内容。同时,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本部门的爱国主义教育方案。

(二)文明纪念,严守纪律。在祭奠革命先烈活动中,各学院、相关部门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师生、精心设计,让师生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祭奠项目。要充分利用现有的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简朴大方的文明祭奠活动,拒绝铺张浪费。

(三)加强宣传,形成氛围。各学院、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参与各类清明活动,广泛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道各类纪念活动,营造浓厚的节日氛围。

(四)注重安全,确保稳定。各学院、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祭扫等活动要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和安全预案,确保祭扫活动安全顺利开展。

(五)认真开展,做好总结。各学院、相关部门要在4月14日前,将清明节期间开展活动的情况纸质版交至校团委103室,电子版(含文字材料、图片等)反馈至校团委邮箱。

联系人:张文博 联系电话:85816611

邮箱:42134056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