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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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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管理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21号)有关要求,针对近期社会上一些中介机构和个人通过互联网平台冒充贵州师范学院名义开展成人高等教育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招生工作,学校高度重视,为保证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招生、教学等工作的顺利开展,维护学校办学声誉,特声明如下:

一、学校从未以任何形式委托任何中介性质的代理机构、培训单位、咨询中心或个人面向社会进行学历继续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宣传。请广大考生通过我院官方网站(http://ces.gznc.edu.cn/index.php)或我院官方微信公众号“贵州师范学院继续教育”查询相关招生信息。

二、学校始终坚持依法办学、规范办学,注重教学质量,对招生录取、教学过程、考试、毕业考核等环节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管理。某些机构和人员擅自盗用学校名义在短视频平台发布消息时提及诸如“轻松拿证”“不用考试”“不用上课”“保证毕业”“拿证时间短”等均为虚假宣传。请广大考生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识别能力,以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官方发布的消息为准,不要轻信虚假宣传,切勿通过任何中介机构报名,以免上当受骗。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在此我们敦促有关人员立即停止相关行为,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学院网址:http://ces.gznc.edu.cn/index.php

举报电话:0851-85826031 0851-85816532

贵州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