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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师范学院关于批准我校成人高等教育2022级学生李莹波申请退学注销学籍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和《贵州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籍管理规定(试行)》(贵师院发〔2016〕22号)文件相关规定,我校成人高等教育2022级小学语文教育专业 (专科)生李莹波因个人原因,特申请退学并注销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学籍。经贵州师范学院校长办公会议(贵师院纪要〔2023〕07号)研究决定:同意给予我校等教育2022级学生李莹波注销学籍并作退学处理。

公示期:2023年6月22日至2023年 7月6 日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反馈至继续教育学院成教部

联系电话:0851--85826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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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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