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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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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增强学生的身体素质,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应用型人才,根据《贵州师范学院学生早锻炼实施方案》(贵师院党政办发〔2015〕33号)、《贵州师范学院学生晚自习实施方案》(贵师院党政办发〔2015〕32号)要求,学校持续开展早锻炼、晚自习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时间、地点

从3月7日(第二周周一)起开展本年度早锻炼、晚自习

早锻炼:每周一至周五上午7:00—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因受场地限制,各学院按照日程安排表进行锻炼;在非本学院锻炼时间内,学生可自愿参加;各学院可根据本学院学生的实际情况开展早操、健身操、太极拳等各种健身锻炼活动,鼓励开展集体类健身锻炼活动);

早锻炼安排表

晚自习:每周一、二、三、四晚上7:30—9:00,各学院自行安排教室(每班级固定教室,便于统一管理、考勤)。

二、对象

我校普通本科一年级学生,其他年级自愿参加。

三、要求

1. 为了保证早锻炼效果和考勤的准确性,请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早锻炼;

2. 以学院为单位填写“晚自习安排统计表”(见附件1),并于3月10日前上报学工部学生管理科刘颖处;

3. 如临时更改晚自习地点,需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报学工部,否则可能影响抽查结果;

4. 晚自习考勤严格按学校规定的考勤制度执行,如有参加学生活动、练习钢琴、舞蹈、培训或上选修课等特殊情况的,需经辅导员或班主任审核备案后,将情况反馈至负责考勤的学生干部处;

5. 每个月底如实将本学院早锻炼、晚自习考勤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和附件3)报学工部学生管理科刘颖处。

附件:1. 贵州师范学院2016年度晚自习安排统计表

2. 贵州师范学院早锻炼考勤统计表

3. 贵州师范学院晚自习考勤统计表

                                                               贵州师范学院学工部

                                                                  201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