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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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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实施以来,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扎实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使学校信息更好地服务师生和社会。结合学校实际,在我校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进行梳理归纳和总结的基础上编制此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以从贵州师范学院网站信息公开栏(http://www.gznc.edu.cn/xxgk1/ndbg.htm)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贵州师范学院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15号,邮编:550018,电话:0581-85842710)

一、概述

 信息公开工作是我校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重要举措,是学校加强民主管理、促进依法治校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保障师生员工、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我校信息,提高学校工作透明度,促进学校和谐发展的关键环节。

(一)加强信息公开组织领导。我校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副校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二级学院院长组成。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信息公开监督办公室设在监察室。进一步完善了全校信息公开工作的队伍建设,同时,要求学校各职能部门明确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形成了由学校统一领导、党政办公室牵头协调、各学院、各部门各负其责、师生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拓宽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充分发挥教代会作为校务公开主渠道的作用。2019年4月,学校召开了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大会听取并分组讨论了《校长工作报告》《贵州师范学院2018年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及2019年财务预算方案的报告》《提案工作报告》等;此外,学校每学期开学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由校长通报半年工作情况和重大事项,安排部署下半有关重大工作。营造了“参校政、知校情、议校事、监校务”的民主氛围,使依法治校、民主治校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有效地推进了学校的发展。二是以学校主页为阵地及时进行信息公开。学校主页及时发布教职工最关注的校事改革讯息,是我校教职工了解学校最新校情的直通窗口,也是最快捷的校事沟通平台。通过栏目内容的不断更新和丰富,及时通报事关广大师生利益的重大事项,切实保障教职工对校情校务的知情权、监督权等权利。三是依托校园网络积极推动信息公开。我校校务公开进一步夯实网络基础,充分发挥“贵州师范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及时通讯、互动便利等优势,积极向不同受众进行校务公开。不断优化学校官方网站,方便师生通过点题公开栏目表达自己的诉求,以此更好地接收和回应师生关切的热点问题。

(三)健全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学校将信息公开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中,将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间公布于众,接受监督,并作为单位和领导干部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加强监督、公布举报监督电话,群众信访答复办理工作等形式,强化监督检查,规范权力运行,对工作落实到位、成效明显的单位给予鼓励;对责任部门或有关责任人执行不力,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视情况追究其相关责任。

(四)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范(试行)》、《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高等学校保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既做到防止不断扩大保密范围损害公民的知情权,又重视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为此,学校要求各学院、各部门必须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工作程序,确保涉密信息不能对外公开。

二、基本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基本情况。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涉及面广,内容繁杂,采取多方法、多渠道的灵活公开方式。包括学校的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校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学校发展规划、年度事业统计数据;年度工作要点、工作总结、完成情况和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基本情况。

2.规章制度等有关信息。包括学校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制度以及统计数据等信息。

3.与师生员工利益密切相关和社会比较关注的重要事项。

(1)招生与就业信息。包括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招生录取工作的各类规定和细则,招考咨询方式,录取分数线和录取学生名单,用人单位招聘等方面的信息。

(2)财务信息。学校预算决算信息以及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向全校中层以上干部和校直属单位公布;教育收费项目、标准等信息向全体师生公布,并在学生主要集中场所进行公示。

(3)学生教育与管理信息。包括学籍管理,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学费减免等办法和名单的公示,学生转学、转专业、休学、毕业生就业以及评优评先、奖惩等。

(4)教育教学管理信息。包括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建设、学位授予、实训建设、校企合作,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等。

(5)人事师资信息。包括人事任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岗位设置与聘用、各类评优评先、人才引进过程及结果等。

(6)科研管理信息。包括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以及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等。

(7)后勤服务与资产管理信息。包括疾病防控、社会化管理、仪器设备、图书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情况等。

(8)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对外交流,因公出国出境,中外合作办学情况;外籍教师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

(9)应急安全处置情况。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处理情况,涉及学校的事件调查和处理情况。

(10)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途径和方式

1.通过校园网和办公内网OA系统,分别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信息。

2.定期召开党代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等有关会议,讨论和公开学校重大事项信息。

3.以传统媒体形式,如纸质文件、通知、贵州师范学校校报、校内广播、公告栏、电子屏幕、会议纪要或简报等载体面向全校或校内一定范围内公开信息。

4.开设微信公众号,公布学校的对外新闻事件,利用新媒体进行宣传。

(三)2018-2019学年度重点公开信息内容

1.学校招生信息公开情况。学校招就处严格按省招生考试院有关工作要求,在各项招生工作中,坚持规范工作程序,完善信息发布的渠道和方式,着力为考生提供优质的招生服务。通过阳光高考平台、贵州师范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招生章程和各类招生实施办法。

2.财务信息公开情况。学校召开专题会议、大事记、会议纪要等方式,对财务、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学校经费来源、年度经费预算方案和决算报告,财政性资金、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仪器设备、图书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收费项目、标准,奖助学金项目、标准等内容进行公开。学校严格按照贵州省发改委及相关部门规定的内容、形式和标准执行执行收费工作。采取张贴公示栏等方式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及时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示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依据、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主动接受学生、家长以及社会的监督。

3.教学质量信息公开情况。学校按年度编写《贵州师范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并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四)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学校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并在网站上公开受理程序。2018-2019年度,学校无任何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或投诉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