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160929001 | ||
标 题 | 评奖评优 | ||
姓 名 | 李* | ||
性 别 | |||
年 龄 | 0 | ||
固定电话 | |||
手 机 | |||
地 址 | |||
邮 箱 | z**********0@sina.com | ||
邮政编码 | |||
身份证号 | |||
身 份 | |||
职 务 | |||
民 族 | |||
发件IP | *********** | ||
写信时间 | 2016年09月29日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陈杨书记,你好! 我想向您询问一下,由于怀着侥幸心理考试作弊,受到了记过的处分。这时刻鞭策着我,为了能够早日解除处分,在过去的一年里努力学习,终于在上学期解除了处分。现在正面临着评奖评优,而因为我的记过导致班级里面四年不能评优秀班集体同时四年内我也不能参与评奖评优,我认为这不太合理! 都说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而我知道错误,也正在努力的改变着自己,靠自己的实力取得进步!但是却时刻受到限制,难道这就是一个不可饶恕的错误吗?尽管我的意见老师也许您不会采纳!但是我希望自己的心声能够让老师你知道。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李同学,你好,你的来信已收悉。非常高兴看到你的改变和进步。但由于你所提供信息不详,我们无法开展调研。请你提供详细信息后联系我们。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你学业进步! | ||
处理时间 | 2016年09月30日 |